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Ⅱ)(详见附件)。

2015-08-18 10:43
  • 首页  上一页  ...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