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冬储政策

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冬储政策

  • 2022年01月06日 16:24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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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冬储政策
[导读]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冬储政策。

【中国铁合金网】

一、发货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发出量均为冬储产品。
 
二、交款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均衡交款。
 
三、发货收款单价:按照各区域指导价格上浮100元/吨计算。
 
四、利息计算:按每日0.8%/30给予客户资金利息,计息时间从交款日开始至2022年3月31日止(计息含回款当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息按金钢股份当期贴现利率执行,可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范围以金钢股份通知为准,在计息期间无论是否结算,付息均按回款当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
 
五、定价模式
 
1、铁路运输:结算单价=各区域指导价格—40元/吨优惠+规格加价+承兑加价。
 
2、汽送运输:结算单价=各区域指导价格—40元/吨优惠—汽送运补+规格加价+承兑加价。
 
3、汽送运输运补价格以金钢股份公布价格为准,超出部分由客户承担。
 
六、结算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七、结算量
 
(一)第一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4日(此期间为自然日)自愿结算阶段,所有客户日结算量在0—(选择结算量的上限)。
 
(二)第二阶段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此期间为自然日)必须结算阶段,所有客户有六种选择,一经选择执行期间不可改变:
 
①日结算量100—500吨
 
②日结算量200—1000吨
 
③日结算量300—1500吨
 
④日结算量400—2000吨
 
⑤日结算量500—2500吨
 
⑥日结算量600—3000吨
 
(三)为保证按照整车结算,日结算量溢短率为+10%
 
(四)为保证所有发货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结算,客户在未结算总量与结算日期截止前剩余天数之比达到日结算量上限时,从该日期之日起,客户必须按日结算量上限进行结算。
 
八、此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吉林金钢销售处。

 

  • [责任编辑:kangmi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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