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发以来,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乌兰察布市迅速行动、积极跟进,以超常的认识、超常的举措、超常的责任、超常的氛围,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截止2012年,全市淘汰落后高载能企业28家,1万千伏安以下矿热炉47台,其中丰镇市淘汰6300KVA硅锰矿热炉3台,化德县淘汰6300KVA硅锰矿热炉7台,察右前旗淘汰6300KVA硅锰矿热炉5台、淘汰12500KVA以下电石矿热炉10台,凉城县淘汰了2台1300KVA硅钙矿热炉、1台7500KVA硅锰矿热炉,卓资县淘汰6300KVA硅锰矿热炉8台,1800KVA硅钙矿热炉4台,集宁区淘汰12500KVA电石矿热炉1台,察右中旗淘汰7500KVA电石矿热炉1台,察右后旗淘汰12500KVA电石矿热炉3台、2台1300KVA硅钙矿热。(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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