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整治 平乐锰税增三倍

多部门联合整治 平乐锰税增三倍

  • 2010年05月27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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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锰矿
[导读]

广西平乐县国税局针对锰矿税收管理难度大的情况,在平乐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环保、公安、安监、工商、水电、地税等十二个部门,对全县矿山税收进行全面整治,效果明显。1-3月份,全县锰矿税收入库66万元,增长近3倍,增收49万元。

据了解,平乐县是广西锰矿的主要产区,全县锰矿的储量高达5000多万吨。多年来,由于矿山管理秩序较为混乱,无证采洗、偷排尾矿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个人承包经营锰矿的出现,污染环境和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也给采矿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难度,并造成了一定的税收流失。

为遏制破坏矿产资源、污染环境、偷逃税款的现象,平乐县委、政府制定了《平乐县进一步加强锰矿开发秩序集中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办、政法委、国税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水电局等12个单位组成的矿山整顿领导小组,加强对矿山的综合整治工作。平乐县国税部门利用多个部门联合整治矿山的良机,加强对矿山老板的税法宣传和教育,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加强与矿山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取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信息、安监部门办理采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国土部门办理采矿采矿许可证的信息,并据此清理检查采矿企业的税务登记情况,建立管户档案,防止漏征漏管。加大巡回检查力度,掌握锰矿开采业户的情况,测算其经营收益及应纳税款。适时进行外出调查,掌握采矿市场经营、外销途经和市场经营的规律,以及采矿市场销售价格,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措施。加强代开发票的管理,努力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广西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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