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天元锰业有限公司“12.22”中毒事故经过宁夏自治区安监局对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系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盲目施救所造成的较大窒息事故。
经过对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在使用含硫量较高的矿粉进行制液时违反操作规程,在注入浓硫酸过程中,未及时关闭硫酸阀门,造成高浓度硫酸超量加入化合罐,引起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致使下风侧作业人员急性中毒,车间其他工作人员在缺乏自救互救知识,未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最终导致了事故扩大。同时,宁夏自治区安监局分析认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天元锰业有限公司存在企业管理漏洞,缺少监控环节,致使不能全部反应原料的真实成分,原料改变后未及时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并且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完整,当时绝大部分作业人员都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也未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等检测报警措施,现场无安全逃生通道。同时,作业人员缺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遍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12月23日凌晨零时40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天元锰业公司化和车间发生毒气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21人不同程度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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