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欧盟选择关键原材料种类的主要考虑因素有两项:经济重要性和供应风险。2010年欧委会关键原材料界定特设工作组,从欧盟的角度出发,从41类非能源、非食品原材料中甄选出14类关键原材料。2011年欧委会正式采纳了该清单,并且声明继续监测关键原材料的问题,之后每三年至少更新一次关键原材料清单。本次评估将备选原材料的范围从41类扩大到54类。新一期清单与原清单相比的主要变化有:一是将稀土分为两类:轻稀土和重稀土;二是将钽移出清单;三是新增了6种关键原材料:铍、硼酸盐、焦炭、菱镁矿、磷矿石和金属硅。报告称,在全球供应体系中,被监测评估的54类原材料中约90%原产于非欧盟地区,中国是多项原材料的重要供应国。在20种关键原材料中,在全球供应中中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产品有14种,个别国家在其它特定种类的供应上居于重要地位。比如在全球供应中,来自巴西的铌占92%,来自美国的铍占90%。 欧委会关键原材料界定特设工作组提出了多项建议,其中包括,考虑到关键原材料的经济重要性和供应风险,倡议采取必要的行动确保欧盟能够可靠并不受干扰地获得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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