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政府专项资金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 [2013]63号),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雨湖区政府”)的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水体处理工程获得2,000万元专项资金,雨湖区政府将该项目全权委托本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014年8月28日,公司收到第二笔上述专项资金500万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资金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上述项目完工后,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期确认,上述资金的取得对公司当期的业绩影响不大。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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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Mike.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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