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锰铁的化学成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锰铁的化学成份 %
3.2块度10~60mm,小于下限粒度比例不大于3%。 3.3 锰铁中不得混入其它杂质。 3.4锰铁应采用吨袋包装,每袋1000kg。 3.5 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出厂应随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出厂名、产品名、牌号、生产日期、批号及该产品的各项指标检验结果。 3.6进厂每批锰铁进行抽检。 3.7除本规定外一律按GB/T3795-2006标准执行。 二、投标方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2、开户行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行政公章、财务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印鉴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发售标书及资格预审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9月17日。 四、其他事项: 1、招标执行期内,原则上价格锁定不变,在市场变化超过±5%时,按照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结算方式:先货后款,货到后验收合格,中标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当月挂帐,次月开始安排付款,付款方式为六月期银行承兑汇票。 联系单位:瑞钢工业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供销部) 地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迤资工业园区 联系 人:向维军 吕江 陈昌志 电 话:0812-3608826 3608828 传 真:0812-3608828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钢工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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