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切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一、《目录》所列条目主要是污染较大、耗能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目录》所列条目后面标注的年份为退出期限,如“(2015年)”是指应于2015年年底前退出,未标注年份的应立即退出。
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条目,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不予办理生产许可等。
四、对《目录》所列条目涉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严格进行环境、安全、土地、规划、节能等执法监察。
五、《目录》为2014年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在《目录》中体现铸造生产加工(2016年)、.锻造生产加工(2016年)、电镀生产加工(2016年)。标志着铸造生产加工以及铸造设备将退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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