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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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富州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至周锰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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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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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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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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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能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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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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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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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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