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规定,现将下列矿业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正文、附表、附件目录和评估合同书)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1-87665717,87665726(传真) 电子邮箱:fjclc@126.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邮编:350001。 附件: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
||||||||||||||
|
中国铁合金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拷贝或转载,否则视为侵权,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 [责任编辑:Sophie]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