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
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通过采取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将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
会议确定,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会议提出,今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
会议提出,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
据交通运输部介绍,今年,交通运输领域将进一步通过减免涉企收费,优化运输服务管理流程等措施降低物流成本,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推动完成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合并;持续优化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货车通行费优惠力度,完善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工作,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抵扣;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精简中央定价港口收费项目,规范市场自主定价的港口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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