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山西省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落实焦化行业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6月19日,我省下达2018年度焦化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目标任务,涉及9户企业502万吨产能。
涉及企业包括长治市武乡县泰昌焦化有限公司、屯留县华诚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华宝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隆顺焦铁有限公司、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晋中市山西金昌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山西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吕梁市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孝义市卫鸿高硫机焦有限公司。
▍我省要求6月25日前,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县,确定重点联系责任人;
▍9月底前,确保列入名单的过剩产能主体设备完成淘汰拆除,使其不能恢复生产;
▍10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对化解过剩产能焦化企业的现场核查和验收,收集相关影像、图片资料,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11月底前,各市将2018年度焦化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应印证材料报省经信委。据了解,化解过剩产能的责任主体是各市县人民政府,市、县长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完成情况是省政府对各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经了解,上述9家企业大部分目前已经处于关停状态,部份产能已经被置换,2家在产焦化涉及产能100万,主要产准一和高硫焦炭,待环保落实后也有可能会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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