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5万t/a项目)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5万t/a项目)

  • 2018年10月15日 10:33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 0
  • 关键字:锰矿 贵州
[导读]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5万t/a项目)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8-10-11

发文日期

2018-10-11

文件编号

 201810118352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网站

发布机构

 贵州省环保厅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分类

审批前公示

公开程序

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是否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5万t/a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5t/a项目

松桃县寨英镇举贤村

贵州省松桃同创矿业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位于松桃县寨英镇举贤村境内,位于松桃县城南西230°,直线距离约38.7km。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08°52′57″—108°53′39″,北纬27°56′53″—27°57′27″。该矿山自2011年12月经申请换证,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200002012012012120122995,有效期自2011年12月至2016年8月)后,因矿权纠纷及股东矛盾原因,一直未能正式生产。举贤村锰矿山始建于2011年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原设计生产规模为0.8万t/a,矿区面积0.3475km2,企业性质为村级集体企业,由于多方原因以及矿山基建、探矿工程施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因,矿山目前以掘进生产坑道为主,还未正式开采,也没有办理过环评手续。

矿山于2015年6月委托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编制《贵州省松桃县寨英镇举贤村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对矿山资源储量进行核实。根据黔国土资储资函【2015】383号“关于《贵州省松桃县寨英镇举贤村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截到2015年5月31日止,估算矿区范围内的锰矿(矿石)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71.31万吨,其中(122b)为51.64万吨,(333)为19.67万吨。

根据黔府办发〔2012〕65号文和《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定的锰矿最低开采规模、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未达最低生产规模非煤矿山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3]16号文件)要求,以后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锰矿最低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在资源储量匹配的情况下,必须扩能至5.0万吨/年,才能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为此,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为办理采矿许可证扩能手续,于2015年11月委托贵州淞源矿山开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松桃县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生产规模5万t/a)》并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变更后生产规模为5万t/a,矿界保持不变。

根据《松桃县寨英镇举贤村锰矿(变更)开发利用方案(生产规模5万t/a)》,变更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房柱采矿法、绞车串车运输,矿区划分为三个采区,一采区为首采区,二采区和三采区为接替开采。矿山分为东区、西区两个生产系统;东区利用1号探矿井作为东区主斜井,新设置一条回风斜井;西区利用LD9作为西区主斜井、利用PD1作为西区回风井。矿山设置一个磁选车间,采用破碎+磁选的方式选矿,精矿外售至冶炼厂。

本项目地面设施包括东区工业场地、磁选车间、东区风井场地、西区工业场地、西区风井场地、废石场、连接道路等。项目总占地为1.1983hm2,其中利用原有场地1.0183hm2,新增占地为0.18hm2,项目新增占地范围内无基本农田分布,也不涉及占地搬迁。

生活用水来自矿区外北侧的无名小溪的溪沟水、生产用水来自于处理后的矿坑水,在东区工业场地北侧高处设置一座容积为50m3的水池,由水池重力自流供给生产和生活,用于生活用水前需经过净水器过滤处理。

矿山用电由矿区附近农用电网架空线引至矿区。矿区已通电,利用原有供电设施即可满足矿山用电。装机容量200kVA,能满足矿区的生产及生活用电。

矿山生产采用间续工作制,年作业330d,每天3班,每班8h。根据岗位需要矿山计算年职工定员72人,其中生产人员61人,管理人员6人,服务人员3人,其他人员2人,生产效率为2.8t/工?天。

本项目环保总投资222.5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1844.19万元的12.06%。

(一)施工期

1.环评要求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在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施工人员粪便设旱厕收集,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其余生活污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复用;施工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为施工防尘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外排。

2.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确保尾气排放达标。加强施工区地面清扫,并洒水抑尘,严禁车辆超载、超速。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密闭贮存和运输。施工期运输不得途径松桃县豹子岭-寨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3.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和有关规定,避免噪声扰民。

4.井巷工程掘进废石除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填方外,剩余置于废石堆场处置;建筑垃圾作为地基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等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定期对采场路面和运输道路洒水,外部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经过举贤村等居民点时应限速至20km/h,并且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磁选车间设置为全封闭棚架式,所有机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破碎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将原露天储矿场改建为半封闭式储矿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上方设置棚架,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矿石转运过程中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并在转运点单独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制定严格的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车辆穿过豹子岭-寨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水。矿坑水正常涌水量为600m3/d,最大涌水量为1500m3/d,主要污染物为SS、COD、Fe、Mn、石油类等。环评提出将矿坑水处理站工艺改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曝气+二级锰砂过滤+污泥干化+部分消毒”,同时将处理规模按最大涌水量设计为1500m3/d,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Fe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要求后外排。

(2)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机修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厕所粪便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以上污废水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具有脱磷脱氮效果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的生产、生活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3)初期雨水。在东区工业场地最低处设置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在西区工业场地最低处设置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收集后均泵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寨英河。

(4)废石场淋溶水。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在拦挡坝底部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淋溶水收集池,收集的淋溶水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或投加混凝剂处理后作为堆场防尘洒水。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以至杜绝。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防渗区有油脂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防渗区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暗沟暗渠;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是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Mb≥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是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6)井泉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分布5个泉点,应加强对各个泉点的流量观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尽量将声源置于室内,按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确保东区、西区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废石:矿井生产营运期采掘废石产生量为0.5万t/a,废石应最大化综合利用,未利用完部分运至废石堆场堆存。废石堆场的建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要求。

磁选废石:磁选不添加其他任何药剂,磁选车间将产生少量废石,磁选废石的主要成分为铁、锰、硅等,通过外售至贵州省黔东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

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矿坑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干化后运往废石场堆存。

(2)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乳化液均属危险废物,环评要求矿井机械维修均集中在厂房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用于暂存上述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

开展沉陷区生态综合整治。对受中度破坏耕地进行土地复垦和整治,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按征地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对受轻度和中度破坏的林地进行整治与生态恢复,对中度和重度破坏类型按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该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年或按实进行提取。

为确保井田范围内建筑物、村寨房屋、工业场地、进场公路的安全,必须按相关规定对井筒、矿区边界留设保护矿柱。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服务期满后对工业场地和废石堆场进行覆土绿化,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松桃寨英镇举贤村锰矿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评论内容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   注册
请先登录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