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永州市鑫城锰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永州市鑫城锰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州市鑫诚锰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永州市环保局验收预审意见、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技术审查终审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永州市鑫诚锰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位于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灶背村,年产电解金属锰3万吨。建有锰粉车间、浸出车间、电解车间等生产设施及原料库、渣场、化验室、废水处理站、办公楼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70万元,占总投资16%。该项目于2008年10月由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以湘环评 [2008]169号文予以批复,2013年10月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函[2013]108号对其变更内容予以批复。该项目于2011年1月动工建设,2012年5月投入试运行。
二、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州市鑫诚锰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硫酸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不外排, 含铬废水、初期雨水和渗滤液经环保车间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铬、六价铬、总锰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压滤产生的含铬渣、硫化渣、阳极泥和生活垃圾。含铬渣、硫化渣等危废送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阳极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永州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5、总量: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三、永州市鑫诚锰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落实到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意见,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后,你公司须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继续做好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管工作由永州市环保局、零陵区环保局负责。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0月29日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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