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寨英镇大塘坡锰矿(变更)5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松桃县寨英镇大塘坡锰矿(变更)5万t/a项目已经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编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松桃县寨英镇大塘坡锰矿(变更)5万t/a项目;
建设地点:松桃县寨英镇大塘坡锰村;
建设性质:整合(技改);
建设内容:整合滥泥沟锰矿、松桃县寨英镇大石桥锰矿、松桃县寨英镇铜钱山锰矿3个矿段,整合后实现年产5万吨锰矿。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⑴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②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以及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
③噪声:项目施工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的噪声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⑤水土流失:施工期施工作业会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磁选车间废气、设备废气、运输废气、废石场扬尘等;
②废水:生活污水、矿坑水、清洗废水等;
③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废石、废土等;
④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尽量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设备。
(2)废水防治措施:扩能施工期间先行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成前产生的浴室废水、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防尘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前,利用矿山原有旱厕所,施工人员其他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装载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压风机采用有良好声学性能机械设备减少噪声,设备维护,基座减震;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安装阻性消声器,采用扩散塔排放;载重汽车严禁超载,经过居民点时限速、禁鸣;机修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减少冲击性工艺,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击、以液动代气动等;夜间不工作。绞车布置在绞车房内,围挡降噪,并设置基座减振。绿化降噪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
井巷工程掘进废石除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填方外,剩余部分运往废石场内堆存,表土和基土石需要分开堆存;
进行场地开挖时,要特别注意熟土的保护。应将表层熟土剥离后集中堆积,并做好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渠以及沉砂凼等水保工程措施。这些熟土可以回用于土地复垦;
建筑垃圾作为地基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等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区需设置洒水车,定期对采场路面和运输道路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项目外部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经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至 20km/h,并且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将原露天储矿场改建为半封闭式储矿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上方设置棚架,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矿石转运过程中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并在转运点单独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磁选车间设置为全封闭棚架式,所有机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破碎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废石场采取洒水进行降尘,并尽量保持废石场工作面湿润;
本项目所用柴油设备采用优质柴油,并保证柴油设备的正常运行;
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尽量减少扬尘的散布面积,如采用乔木进行绿化。减少扬尘、粉尘的散布面积;
定期对厂区路面和运输道路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制定严格的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车辆穿过豹子岭-寨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对本项目产生的综合污废水统一处理后排入寨英河;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寨英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生产设备,经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5)生态环境:项目占地会破坏植被、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通过采取绿化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址、布局基本合理。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切实可行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工艺和保障项目环保预算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公式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松桃祥和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松桃县寨英镇大塘坡村
联系人:石家斌
联系电话:17708563177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九天环境影响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7385198970
联系人:范先生
建设单位:松桃祥和矿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8年11月30日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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