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3月15日,大河网政务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3月中旬至4月底全省范围内将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执法集中解决河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隐患:
矿山井下运输车辆是否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运送5人以上(含5人)的无轨胶轮车是否使用干式制动器;
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竖井提升系统使用的防坠器是否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告诉大河网政务记者,本次专项整治主要是通过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河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企业,举一反三,督促企业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共有非煤矿山生产系统1564个。其中,石油开采及矿山施工企业266个,地下矿山293座,露天矿山532座,尾矿库473座。矿岩开采总量排名全国第6位,超深矿井和当班下井30人以上矿井数量全国第一,尾矿库中的高坝库、头顶库、赤泥库等高风险尾矿库数量全国第一,安全监管防范任务十分艰巨。
按照整体部署,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成立4个执法指导组,分别赴洛阳、平顶山、南阳、三门峡指导帮助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单班入井30人以上(含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全覆盖执法指导。有关省辖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管辖权限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专项执法行动。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有关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执法人员、车辆、装备,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实施执法检查,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企业,要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督促其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转自大河网)
- [责任编辑:王可]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