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2012年11月8日,商务部公布2012年第82号关于2013年度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公告,(详情请参考http://cn.ferro-alloys.com/PolicyDisplay.aspx?pid=1811 )涉及到的铁合金出口企业请准备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尽快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商务部门进行初审,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与2012年的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申领条件相比,2013年条件基本没什么变化,需要提示以下几点:
(1) 对于已获得2012年铁合金出口许可的企业,仅需提交 2013年铁合金出口许可申请年度审核报告。
(2) 对于新申领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除了满足基本的企业资质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A类企业2011年锰铁、硅铁、硅锰铁合计出口数量(含出口供货量)达到3000吨,B类企业生产的海关编码归在硅铁、锰铁和硅锰铁税号下的产品,若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为新工艺、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可赋予相应税号下的产品出口资质。
(3) 对于新申领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的流通企业,除了满足基本的企业资质外,还需满足: A类企业2011年锰铁、硅铁、硅锰铁合计出口数量达到3000吨或出口供货量达3000吨或国内销售数量达到10000吨。
虽然申请铁合金出口许可的条件没什么变化,但是由于2012年铁合金出口形势继续恶化,出口量较去年相比仍然有大幅的下降,出口困难,部分出口企业可能会放弃出口资质申领,出口困难的局面在2013年也较难扭转。
中国铁合金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拷贝或转载,否则视为侵权,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 [责任编辑:editor]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