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
近日召开的“2020(第十一届)中国钢铁发展论坛”传出消息,备受业界关注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正抓紧修订完善,将在进一步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凝聚行业共识,并尽快出台。
产能置换是实现严禁新增产能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一些项目在产能置换中存在手续不完善、“打擦边球”借机扩大产能等问题,一些项目在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影响了钢铁产业健康发展。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一级巡视员吕桂新表示,正在修订的新办法,在原办法规定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6个不得”用于产能置换的基础上,拟将“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铁合金行业冶炼设备产能”列入不得用于置换的产能范围,此举有利于产能置换与去产能工作紧密衔接,加快“僵尸企业”低效产能退出,同时避免非钢铁行业产能“浑水摸鱼”。
同时,置换比例(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作为钢铁产能置换的关键指标,也将进一步从严要求。原办法规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执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区实施减量置换。在此次修订中,考虑到当前钢铁行业步入减量化发展的背景下,产能置换比例的设定必须保证项目实施后,产能得到有效控制,不能出现名义上产能减少、实际上产量增加的现象,拟规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李新创表示,规范发展是钢铁企业生存之基。钢企保生存求发展就要合法合规经营,不仅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而且产能也要从严控制。
“钢铁行业防范产能过剩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行业效益微利,甚至阶段性亏损将成为新常态。”李新创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单位GDP钢材消费强度将呈下降趋势,中国钢材需求将处于减量调整阶段。与此同时,受国际经贸摩擦频发等因素影响,中国钢材出口量整体呈下降态势。
“今年各地预计有8000万吨置换钢铁产能投产。较短时间内集中释放,难免会对市场产生较大冲击。”李新创指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需求回落的情况下,钢铁行业很可能再次出现严重供大于求的局面。因此,必须严禁新增产能,巩固去产能成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加快推进钢铁业高质量发展。
内容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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