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2013年第1号令,全文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自6月10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适当提高鼓励产业的技术标准,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并严格限制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其中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的鼓励标准也相应提高,广西的“锌、锡、锑、钨、锰等金属精深加工”被新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施行后,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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