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针对金沙江边乱挖、滥采,乱建尾矿场、渣库,矿渣、尾矿、废水直接排入金沙江,造成金沙江水质严重污染等问题,于2007年8月打响金沙江环境“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果。
云南省实施联合执法,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对金沙江两岸面江范围、水库建设工区范围内资源的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目前已依法查处并取缔非法探矿26家、采矿67家、选厂36家、冶炼厂2家;整改持证探矿权采矿权63个,关闭破坏生态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20家、整改手续不全或排放不达标的选厂32家、冶炼厂1家,关闭排放不达标污染严重的选厂1家。在对金沙江流域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该省还全面启动了对省内重要江河流域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清理排查工作,推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开展。
为巩固对金沙江流域的整治成果,云南省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巡查制度,严密监控金沙江流域矿产资源开发、污染排放和安全生产状况,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层层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联打机制,促进企业规范生产、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同时组织以县级为单位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金沙江流域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短、中、长期规划,划定可开发区、限采区、禁采区,明确可开发矿种,对确定可以开发的矿区和矿种,制定具体可行的开发方案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完善相关部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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