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国土厅紧急通知要求及时严肃查处非法采矿

广西自治区国土厅紧急通知要求及时严肃查处非法采矿

  • 2008年07月28日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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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7月23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特别是对井下非法采矿行为,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触犯刑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矿区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按照“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恢复地貌”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特别是对井下非法采矿行为,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触犯刑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知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对辖区内采矿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采矿权人不按批准的开发方案和开采设计开采的,要依法查处。对所有矿山特别是重点矿区、井下开采的矿山的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联合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加强监管力量。建立建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发现机制,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向,对巡查发现的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生一起,及时依法查处一起,严防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严禁整合矿井及技改矿井边施工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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