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发布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对现金选择权方案做出详细说明,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一事将于4月9日开始首轮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标志着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在即。
公告显示,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自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9.59元/股,攀渝钛业为14.14元/股,长城股份为6.5元/股。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根据重组方案,鞍钢集团为本次重组的第三方,将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之外的所有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报期内已申报行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撤回申报并正常交易。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强制过户的,相应股份的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会自动失效。在申报结束后,三家公司将公布具体换股股权登记日,另外,换股吸收合并结束后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将终止上市。
本次攀钢系重组事宜已经于2008年12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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