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23日,国土部召开专家论证会,就矿法修改草稿征求意见并论证。《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会上有专家提出希望依照国际惯例,将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合二为一,统一成权利金。但与会人士表示,权利金能够纳入到矿法最终的修改定本中并非国土部门一家能够决定,还需要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协商后才能确定。“财政部门想将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统一成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缴。但国土部门认为,无论是出台尚无定论的权利金还是现存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都应该由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来负责统一征收。”一位与会人士称。根据2009年全国财政预算报告,我国当年资源税收入约为300亿元。而2007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为89.6亿元。这近400亿元的收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并非小数目。“在矿法修改问题上,部门之间肯定有不同意见。目前财政税收下降幅度很大,资源税这块(财政部门)更会盯紧了。”一位与会人士称。正因涉及利益众多,矿法修改因此看上去推进有些困难。“即便国土部同意了,财政部等其他部门也同意了,但还要经过人大的立法程序才能确定最终的条文,这可能还会是个漫长的过程。”上述矿法修改相关研究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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