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做出了部署。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从现在的形势看,国内将继续对房地产调控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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