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有望改征增值税降低税收负担

生产性服务业有望改征增值税降低税收负担

  • 2011年07月12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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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生产性服务业 增值税 营业税
[导读]

日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地方财政厅(局)负责同志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会减少一些收入,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将呈前高后低走势。这透露了下一步税改的重点,即启动增值税扩围。实际上,早在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增值税扩围就已经被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增值税改革的思路是一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目前,第三产业普遍都在营业税征税范围内,包括交通、建筑安装、旅游、物流、金融等。其中,交通、建筑安装等行业与生产密切相关,有较大额固定资产进项,但因为不在增值税范围内,所以不能进行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而改革试点的目的就在于让这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介绍,营业税的负担要高于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全国平均的负担是7%,但有固定资产进项扣除,所以实际全国负担水平是3%,但营业税基本税率是5%,再加上购进税,税负就更重。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认为,增值税扩围首先是要在生产性服务业当中试点,而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是公认的最有可能率先试点的行业。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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