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1]964号 |
关于印发《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保督查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顺利完成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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