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发布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发布

  • 2012年11月05日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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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
[导读]
中国铁合金网讯:工信部网站最新消息,为落实《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申请公告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准入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土地使用权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企业不生产、销售和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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