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政验字〔2014〕40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清水河县鸿羽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0000吨特种镍合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年产10000吨特种镍合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清水河县鸿羽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院内,主要以红土镍矿、焦粉、生石灰等为主要生产原辅材料,采用火法工艺年产10000吨特种镍合金,工艺流程为:镍矿→脱水、烧结、造块→配入焦炭、熔剂→矿热炉冶炼。建有原料库、红土矿堆场、原料干燥烧结系统、冶炼车间、浇注车间、供配电系统等主体工程和其他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现场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市环境监察支队、清水河县环保局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验收小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项目负责人对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在审阅核实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现场验收意见。
三、项目验收结论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2月22日批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呼环政批字[2011]363号),建设情况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理和管理,依据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呼环验字[2014]YM001号)监测结果,基本达到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我局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四、项目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噪声源管理,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2.加强厂区硬化,减少厂区空地和运输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目前情况下,在年例行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两次监测,条件具备后增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同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联网。
4.项目产生的固废(水淬渣)即产即清,不得堆存,并确保综合利用的渠道畅通。
5.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预案、管理档案和运行台帐,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6.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清水河县环保局负责。
2014年10月28日
- [责任编辑: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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