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 2014年12月10日 09:10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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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 镍铁 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
[导读]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位于玉林龙潭产业园内。本次变更是将原环评批复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红土镍矿变更为来自菲律宾的红土镍矿,红土镍矿中镍含量有所降低、铁的品位有所增加,为满足处理需要,将原环评批复的RKEF工艺变更为烧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位于玉林龙潭产业园内。本次变更是将原环评批复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红土镍矿变更为来自菲律宾的红土镍矿,红土镍矿中镍含量有所降低、铁的品位有所增加,为满足处理需要,将原环评批复的RKEF工艺变更为烧结+初炼炉工艺,根据市场需要以及初炼炉产出的镍铁水中镍的品位较低、铁的品位较高,本次项目变更将原环评批复的高镍不锈钢产品变更为低镍不锈钢产品,因此也将电弧炉+AOD+VOD精制镍铁深加工变更为混铁炉+AOD工艺。

项目变更后,总投资为66.5亿元。

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监测期间各测点SO2、NO2、TSP、PM10监测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空气环境以SO2、NO2、CO、TSP、PM10、氟化物为主要污染物。对特征污染物镍、铅、六价铬、砷的监测结果表明,位于上、下风向厂界测点的六价铬、铅、镍、砷浓度均为未检出。表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

评价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管理目标要求。出现超标的因子主要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氧、石油类、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白沙河、水东河、那交河和龙潭河为同一条河流,流经不同地区的河段名称不同(以下统称白沙河)。白沙河、尖岭河和无名小河均为小型河流,流量小且流速较缓慢,且沿河两岸分布有较多的水田、旱地等,施用肥料、农药后污染物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导致水体受到有机污染。其次,白沙镇、龙潭镇这两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汇入白沙河。另外,白沙河支流众多,禽畜散养或小型养殖大量沿河分布,养殖废水、养殖粪便缺乏治理,形成面源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综上所述,评价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主要污染源为沿河生活污水和农田废水。

3、土壤环境

监测的各环境敏感点的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部分测点pH值、氨氮、锰出现超标现象,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5、声环境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主要污染源、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变更后,项目年产50万吨精制镍铁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包括干燥车间干燥回转窑烟气,烧结车间混配料系统粉尘、烧结机机头烟气、烧结机机尾烟气,初炼炉车间喷煤系统热风炉烟气、进料槽粉尘、出铁口废气、初炼热风炉烟气和石灰窑车间的石灰窑烟气、配料系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包括烧结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初炼炉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焦炭堆场扬尘,石灰窑车间原料堆场扬尘、各转运点扬尘等。回转窑烟气旋风除尘+湿式除尘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40m烟囱外排;烧结机车间混配料系统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40m烟囱外排,烧结机机头烟气经过电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经由60m烟囱外排,烧结机机尾烟气经电除尘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60m烟囱外排;初练炉车间喷煤系统热风炉烟气经收集后由40m烟囱外排,料槽粉尘、出铁口废气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40m烟囱外排,初练热风炉烟气经收集后经过60m烟囱外排;石灰窑车间石灰窑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46m烟囱外排,配料系统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15m烟囱外排。经处理后烟气中Ni、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中的要求。

变更后,项目年产120万吨精制镍铁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包括精炼车间混铁炉烟气、AOD炉烟气、LF炉烟气,连铸车间火焰切割机烟气,热轧板卷车间加热炉烟气;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源主要包括连铸车间中间包、钢包烘烤过程产生的废气,热轧板卷车间热轧排放的少量粉尘等。精炼车间AOD炉外排烟气经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40m烟囱外排,混铁炉烟气、LF炉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m烟囱外排;连铸车间火焰切割机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m烟囱外排;经上述处理后烟气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排放限值要求;热轧板卷车间加热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50m烟囱外排,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

年产50万吨精制镍铁生产线生产废水包括烧结系统、初炼炉系统、石灰窑系统等生产系统的设备冷却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和初炼炉冲渣废水,设备冷却水处理系统排污水直接回用于初炼炉炉渣水淬,不外排,冲渣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冷却循环使用。年产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有精炼车间净环水、浊环水,精炼车间冲渣水,连铸车间净环水、浊环水,热轧板卷车间净环水、浊环水等均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中后期雨水排入尖岭河(白树河)。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初炼炉渣水淬及厂区绿化。

3、地下水

项目需做好污水排放渠道的防渗措施,对场地地面采取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污水入渗污染地下水。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管理,应及时发现污水发生非正常排放溢出地面情况,并立即采取收集措施。

4、声环境

项目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主要有:(1)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首选低噪音设备,如风机、水泵房水泵等;(2)高噪声源设备在厂房布置时,尽量将其安排在厂中间位置,并进行厂房封闭、基础减震,以减少其对厂界噪声值的贡献;(3)对各种生产设备、泵、空压机等采取隔震、减震设计,且采用消声措施;(4)采用密闭罩隔声、除鳞箱封闭、轧机封闭、活套封闭等措施减轻生产噪声的危害。

5、固体废弃物

变更后,项目年产50万吨精制镍铁生产线固体废物主要有初炼炉炉渣、脱硫石膏、废内衬材料和收尘系统的除尘灰;年产120万精制镍铁深加工生产线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钢渣、切损和轧废、氧化铁皮等,初炼炉炉渣、切损和轧废、氧化铁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中的HW46含镍废物。

具体处置措施如下:(1)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2)钢渣通过渣回收车间进行粒化后,部分回用至AOD炉造渣用,部分用作烧结工段的烧结剂进行回用;3)除尘灰等HW46含镍废物、切损和轧废和氧化铁皮返回作为原料;(4)初炼炉炉渣、脱硫石膏、精炼渣、煤灰渣和精炼炉渣等外售至周边水泥公司进行回收利用;(5)废内衬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环境空气

(1)项目变更后,废气正常排放时,在评价区域内的各敏感点中,SO2、TSP、PM10和NO2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平均浓度的贡献值、叠加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气正常排放时,项目厂界的SO2、TSP、PM10和NO2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平均浓度的贡献值、叠加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气正常排放时,在评价区域内的预测网格点中,SO2、TSP、PM10和NO2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平均浓度及PM10的年均浓度的贡献值及叠加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

(4)项目SO2、TSP非正常排放时,SO2浓度明显增大,但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SP事故浓度超标严重,厂区外2.5公里内全部敏感点小时浓度超标,最大超标26.3倍,造成严重污染。因此事故性排放必须严加防患,避免发生。

(5)变更后,本项目防护距离为距厂界外1000m。厂界外1000m范围内不适宜建设居住、办公、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比较敏感的建筑。

2、地表水环境

年产50万吨精制镍铁生产线设备冷却水处理系统排污水直接回用于初炼炉炉渣水淬,冲渣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年产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生产线精炼车间净环水、浊环水,精炼车间冲渣水,连铸车间净环水、浊环水,热轧板卷车间净环水、浊环水等均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冲渣过程,不外排;中后期洁净雨水排入尖岭河(白树河);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初炼炉炉渣水淬及厂区绿化。

变更后,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全部回用,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变更所在厂区位于地下水径流区,包气带和含(透)水层的防污性能中等,地下水环境较敏感。污水沿途收集的过程中污水可能沿上部土层缓慢垂直渗入补给风化带网状裂隙水,场地岩土层属中等透水层。且为防止渗漏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场区废水排放实行 “雨污分流”,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重点对污水收集、排放沟渠、废水处理站的各个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管网、初期雨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的池底和池壁做好严格防渗措施,临时渣场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整改和管理。在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渗漏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污水在漫长垂直渗入过程中,地下水也有一定的净化功能,加上岩土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因此,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小,同时,厂方加强环保管理,污水发生非正常排放溢出地面情况应及时发现,并立即采取收集措施,不会对下游村屯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非正常情况主要为各环节生产废水处理站或输送废水的管道遭受破坏,发生生产废水渗漏,本项目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大的主要是冲渣水、精炼车间浊环水、连铸车间浊环水和热轧板卷车间浊环水中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事故废水排放情况下,大量的生产废水补给地下水,将会造成区域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共设置4个事故应急池,总容积13000 m3,废水发生事故排放时,事故应急池至少可储存12小时的工艺废水。因此,废水发生事故排放时,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由预测与评价结果可知,项目变更新增的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很小,叠加现状值后,四个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弃物

变更后,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有初炼炉炉渣、脱硫石膏、废内衬材料、钢渣、切损和轧废、氧化铁皮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等含镍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如管理和处理不善,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通过将生产固废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过程或外售给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妥善处置生产固废。本项目设置临时渣场,部分生产固废在处置之前按要求暂存于临时渣场。对临时渣场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只要加强管理,变更工程生产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变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用地变更符合玉林龙潭产业园区要求。变更后,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程度,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水平。在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变更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精制镍铁及120万吨精制镍铁深加工项目变更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变更的主要态度;

(2)认为项目周边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博白县玉林龙潭产业园       邮编:537600

联系人及电话:饶刚武  0775-850811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及电话:黄荣嘉  0771-2289759      邮箱:gxhkyhpzx@163.com

广西玉林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2日

  • [责任编辑: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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