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界定“微合金钢炉料和特殊硅合金产品”的通知》(宁经信原材料发〔2015〕14号),经各市县申报、自治区经信委组织专家现场查验和核对,现将拟确认为“微合金钢炉料和特殊硅合金产品”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国威
联系电话:0951—6038255
自治区“微合金钢炉料和特殊硅合金产品”企业名单(第二批).doc(请点击下载)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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