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版禁限地:钼矿用地解禁

2012年版禁限地:钼矿用地解禁

  • 2012年07月06日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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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国土部 钼矿 禁限地
[导读]
中国铁合金网讯:就国土资源部、发改委最新发布的2012年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作出解释,省级单位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办公楼项目,且投资规模在7000万元以上,其项目用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这位负责人表示,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改扩建培训中心(基地)和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一律禁止供地;同时,放宽钼矿项目的用地限制,从严稀土项目用地审批,稀土项目除优化重组项目外禁止用地。
 
2012年版的禁限地目录,对一些国家重点矿种用地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调整主要是将原先一概列入禁止目录的钼矿分规模区别对待。廖永林透露,在通知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钼矿目前未列为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地质勘察的不断深入,国内钼资源储量持续增加。
 
此外,从2009年开始已经由大量出口变为净进口。因此,2012年版的禁限地目录在符合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适度开发大型钼矿。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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