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 2021年10月11日 09:23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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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钒铁,钼铁,钨铁,钼精矿,钨精矿,钒氮合金
[导读]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中国铁合金网讯: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68000吨,其中岩矿型稀土矿(以轻稀土为主)指标148850吨,离子型稀土矿(以中重稀土为主)指标19150吨。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8000吨,其中主采指标80820吨,综合利用指标27180吨。上述指标均含《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24号)下达的第一批指标。具体分配见附件。

  二、有关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在本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将指标分解下达。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应集中下达给稀土集团下属矿山企业。

  三、在分解下达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后,有关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矿山所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准确统计矿山企业实际产量。

 

自然资源部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2021年度省(自治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

稀土氧化物(REO,吨)

岩矿型稀土

(以轻稀土为主)

离子型稀土

(以中重稀土为主)

1

内蒙古

100350

-

2

福  建

-

3500

3

江  西

-

8500

4

山  东

4300

-

5

湖  南

-

1800

6

广  东

-

2700

7

广  西

-

2500

8

四  川

44200

-

9

云  南

-

150

合      计

148850

19150

总      计

168000

附件2

2021年度省(自治区)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

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吨)

主  采

综合利用

1

内蒙古

800

1200

2

黑龙江

-

1900

3

浙  江

500

150

4

安  徽

540

0

5

福  建

2730

1000

6

江  西

37170

3400

7

河  南

-

11750

8

湖  北

-

300

9

湖  南

20900

4100

10

广  东

3300

1060

11

广  西

3920

1200

12

云  南

6250

350

13

陕  西

2420

-

14

甘  肃

2090

-

15

新  疆

200

770

合  计

80820

27180

总  计

108000

 

  • [责任编辑: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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