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版镍释放测试标准实施 出口企业面临更多风险

欧盟新版镍释放测试标准实施 出口企业面临更多风险

  • 2013年05月14日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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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3年3月,新版欧盟可释放镍测试标准EN 1811:2011实施,以替代旧版的镍释放标准EN 1811:1998+A1:2008。
 
 镍是一种常见的金属,在饰品和服装附件中常以镀层或合金的形式存在。在与皮肤长期接触的过程中,这些产品释放的镍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甚至皮炎,慢性吸入可导致心、脑、肝等退变,为此欧盟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指令94/27/EC。该指令要求,长期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镍的释放量不能大于0.5 μg/(cm2.week),近年来出台的欧盟REACH法规在其附件中更加明确规定:对于与皮肤长期接触的物品,其镍释放量应不能大于0.5 μg/(cm2.week);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物品其镍释放量不能大于0.2 μg/(cm2.week):
 
与旧版相比,新版可释放镍测试标准对产品要求更加严格,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1、范围扩大至所有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以及延伸至刺穿人体的部件;(2) 测试溶剂的制备进行测试和有所改变;(3) 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即在不确定的范围内无法断定合格与否;(4) 添入了一个新的标准附录C;(5) 新版标准EN 1811:2011将太阳镜和眼镜框架排除在外,而太阳镜和眼镜框架的镍的释放测试使用EN 16128:2011。

2. 欧盟关于镍释放的规定欧盟在REACH法规的附件XVII中就对于与皮肤长期接触的镍的含量有相应的规定:在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2μg/cm2/周;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如戒指、手镯等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5μg/cm2/周。
  
3. 业界关注由于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因此在实际测试中: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28μg/cm2/周(含0.2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而当0.28μg/cm2/周<含量<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11μg/cm2/周(含0.11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而当0.11μg/cm2/周<含量<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从此次新版可释放镍测试标准的大幅修改可以看出,欧盟对对国外进口的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镍的释放量问题将会更加重视,企业如果没有及时更新生产工艺,将面临着巨大的产品被召回及退货的风险。目前,宁波出口产品中面临镍释放量超标的主要产品包括服装制品中的附件、仿真饰品、玩具等,不合格的部位往往是含有含镍的电镀层或含镍的合金材料,如服装拉链头、纽扣、仿真项链、玩具童车把手等。宁波作为上述相关产业的主要生产基地,2012年,仅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额就为73.5亿美元,因此该项标准的实施对宁波进出口形势影响巨大。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服装出口企业要提高对服装中金属配件及辅件中镍含量释放的限量标准的认识程度,并对有可能含有镍的服装辅料和配件供应商提出要求,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环节的控制,其次积极调整生产工艺,适当调整产品价格,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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