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弥勒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钊辉代表弥勒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水电集团控股子公司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华林在蒙自正式签署了《弥勒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协议书》。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一期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实施周期约为3年,初步规划项目总容量为100兆瓦。该项目的建设将太阳能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利于推动弥勒载能产业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实施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并加快我市新型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步伐,而且符合我市实施“工业强县”的战略目标,也是我市招商引资在引进新能源项目方面的又一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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