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县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采取“三条措施”,持续深入推进锰污染整治巩固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电解锰加工企业监管,严防偷排漏排。由县环保局分片负责制,落实人员,定岗定责,提高日常检查和夜间抽查的频次,监督企业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落实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乡镇对辖区内的每一家电解金属锰加工企业选派1名以上干部长期驻厂,现场监督和指导企业保障环境安全。继续实行企业排污行为举报制度,凡是举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及有偷排漏排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重奖。
二是全面实施锰粉加工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全县锰行业实行电子信息监控后,对已获准安装锰矿运输信息处理机的锰粉加工企业,由县环保局制定污染整治要求和标准,进行全面整治。锰粉加工企业必须限期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手续,并对粉尘、烟尘、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并在两个月之内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要求,经县环保局验收后方可继续生产。凡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未安装锰矿运输信息处理机的锰粉加工企业,不再批准安装信息处理机,各矿山开采企业不得向其供应锰矿石。
三是全力推进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细化完善矿山环保整治要求,要求各锰矿开采企业对矿石和废弃物进行规范堆放:在矿场修建围堰,在矿山修建沉淀池对矿井废水进行处置;在尾矿堆场四周修建拦渣坝、拦山堰;在拦渣坝和围堰修建雨水收集沉淀池,对尾矿库和原料堆场渗漏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同时落实专人到矿区进行巡查,督促矿山企业及时集资修建好矿区公路排水沟,全面完善各项环保设施,杜绝运输车辆在河道中行使,防止二次污染发生。同时明确整治时限,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由国土、环保、安监、公安、电力等部门及乡镇联合执法,对该矿山企业进行停产整治。
本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中国铁合金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拷贝或转载,否则视为侵权,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 [责任编辑:editor]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