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熙来书记、奇帆常务副市长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上的批示精神,重庆市环保局迅速采取行动贯彻落实。
一是成立锰行业污染专项核查工作组,由市环保局、市经委、等7个单位联合开展锰行业污染专项核查工作,并分成环保、国土、卫生等3个核查组赴秀山、酉阳两县开展现场调查。
二是制定锰行业污染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环保核查组负责对秀山县、酉阳县18家电解锰企业环境污染状况、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分析以及电解锰生产环境污染投诉问题等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国土核查组负责对锰矿开采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资源勘查、开采法律法规政策,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情况以及锰矿开采纠纷举报问题等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卫生核查组负责对秀山、酉阳县锰矿开采、电解锰企业周边饮用水进行核查,并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进行监测分析。明确9月10日前各核查组完成核查工作并形成核查报告交市经委,9月15日前市经委形成综合核查报告报市政府。
三是在核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整治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我市锰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妥善处理纠纷,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截止目前,环保核查组已完成了秀山县三角滩锰业公司等12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和排污采样监测,并对梅江河、酉水河、溶溪河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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