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调整限制宁夏三类产品出口

关税调整限制宁夏三类产品出口

  • 2008年12月03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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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关税 宁夏 出口
[导读]
 
伴随着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商品的出口关税也进行了重新调整。昨天,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此次出口关税调整有升有降,在减轻我区出口企业成本压力,进一步增强出口商品竞争力的同时,也进一步控制了我区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分别征收铁合金系列产品、金属镁25%和10%的出口关税,从12月1日起,征收精炼铅10%的出口关税。经测算,我区出口企业上交的出口关税共计4.5亿元人民币左右。
 
此次出口关税的调整对我区影响不大,涉及6种商品,受影响企业10余家,受影响出口额0.5亿美元。其中荞麦取消20%关税,氰氨化钙出口关税由150%降到75%,我区出口企业因此年减少费用180余万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铁合金、精炼铅、未锻轧镁和镁废料加征10%出口关税,我区出口企业预计年增加费用520余万元。据悉,全区20户重点出口企业中受影响的有:宁夏惠冶镁业有限公司和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宁夏天马冶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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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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