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目前煤价仍然实行事实上的双轨制,这是煤炭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留下的历史问题。近年来,在市场煤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重点煤日益成为政府进行经济管理的重要抓手。煤价双轨制的存在也的确为缓解煤电矛盾发挥了一定作用,政府通过对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及上涨幅度或明或暗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发电企业成本的上涨压力。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阻碍煤炭市场化改革、保留煤价双轨制的理由。
无论在何种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双轨制都不应该存在,更不能长期存在,双轨制的存在必然导致权力寻租与腐败盛行。
近年来重点煤和市场煤价差最大时曾接近500元/吨(2008年7月初秦皇岛港5500大卡市场煤平仓价最高曾逼近1000元/吨,而重点煤平仓价只有不足500元/吨)。即使是一般情况下,二者价差通常也达到100~200元/吨,较大的价差为煤电企业管理者进行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煤炭或电力企业的部分高管们借助自己的权力以较低廉的价格获取重点合同煤之后,加价转手,在不用负担任何成本的情况下便可获取暴利。这种煤电领域的腐败行为破坏了整个煤炭市场环境,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因此,电煤价格并轨势在必行。
电煤价格并轨,要么政府放开对重点合同煤的管控,煤价全部市场化,要么煤炭市场重回计划经济时代,完全实行政府定价。除此之外,煤价并轨不存在第三条道路,不存在有管理的市场化。那样的市场化还是事实上的双轨制,双轨制带来的弊端还会存在,甚至可能会更加严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早已确立的情况下,煤市重回“计划”时代,实行政府定价完全不现实,也不可能。这样的话,煤价并轨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全面放开煤价,让煤炭供需双方完全自主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考虑到我国煤炭行业与发电行业关联度极高,加之煤炭和电力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煤炭企业迫切需要稳定的销售渠道,而发电企业也非常希望能够保障煤炭持续稳定供应。因此,在煤价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长期协议就成为煤电企业双方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既能保证煤炭企业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又能保障发电企业煤炭稳定供应,还能最大限度降低双方交易成本。(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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