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本次出口关税调整涉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钨产品,即仲钨酸铵、三氧化钨及其他钨的氧化物和氢氧化物,暂定关税税率均由10%调整为5%。
公司上述钨产品出口将受益于此次关税调整。2008年度、2009年1-5月,公司涉及上述出口关税调整的钨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45362万元、496万元,分别占公司销售收入的9.1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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